大學部提前畢業規定
申請資格:
每學期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(107(含)學年度前入學為歷年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)
,或學業總平均成績名次在該系該年級(班)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。
操行成績每學期八十分以上。
校外實習(必修)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,或成績在該系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。
英文通過畢業門檻。
深耕學園通過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