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學年度學、碩士學程

甄選標準: 取得預備研究生資格學生必須於四年級(含)之前取得本系學士學位

繳交資料:申請表、歷年成績單(含班級名次)和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

學雜費優惠方案:

1.本校大學最後一學年已繳學雜費與公立大學收費標準之差額,於入學碩士班第一學年第一學期,以獎學金一次核給,公立大學收費標準由會計室提供。

2.依107年3月8日「106學年度第三次教務會議」決議,除前項獎勵外,預研生入學就讀碩士班第一學年亦比照國立大學學雜費收費,第二學年則回歸以本校收費標準。

詳情請查看「長庚大學教務處公告」。